股权清算-亿联法务(海南)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三亚法律顾问 三亚法律咨询 三亚法律服务 三亚司法鉴定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海南法律咨询 海南法律服务 海南法律顾问 海南司法鉴定 三亚律师事务所 海南律师事务所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法规

股权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